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19.“利百加对以撒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以及“利百加”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以撒”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所以此处才说“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然而,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并主导那里的思维。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1909, 3570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从代表意义上说,人从真理感知,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从至高意义上说,主从神性真理感知,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
896.“挪亚移开方舟的盖观看”表示虚假一移走,他所承认并信仰的信之真理就发出光来。这从“移开盖”的含义清楚可知,“移开盖”是指移除遮光之物。由于“方舟”表示将要重生的古教会成员,所以“盖”只能表示阻碍他看见天空,也就是看见光的东西。正是虚假阻碍了它,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他“观看”。在圣言中,“看”表示理解和有信,在此表示他承认并信仰真理。知道真理是一回事,承认真理完全是另一回事,而信仰真理又是另外一回事。知道是重生的第一步,承认是第二步,信仰是第三步。知道、承认和信仰之间的区别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最坏的人也能知道,却不承认,如犹太人和那些试图通过似是而非的推理毁坏教义事物的人。不信的人也能承认,在某些状态下还能热情地讲道、证实和说服。然而,只有真信的人才能拥有信。
那些有信的人知道、承认并相信;他们有仁爱、有良心。因此,信仰永远不会归给任何人,也就是不能说他有信仰,除非他和这些人一样。这才是重生。仅仅知道属于信的东西是一种没有理性同意的记忆活动。承认属于信的东西是由某些原因并为了某些目的所产生的一种理性同意。而有信则是良心的一种活动,也就是说,是主通过良心作工的一种活动。这些区别从来世的人身上看得最清楚。那些仅仅知道的人有很多都在地狱。那些承认的人也有很多在地狱,因为他们在肉身生活中的承认仅限于某些状态,如前所述。但当他们在来世发现他们所宣讲、教导并说服别人相信的东西是真理时,却大为惊讶,并且只有当回想起他们曾如此宣讲时,才承认它是真理。但那些有信的人都在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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